您好,欢迎来到青脆李直销平台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黄金广告位招商:152-2362-3297 VIP服务 |设为首页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默认分类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等相关审批程序暂不改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161
核心提示: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告》。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公告表示,在机构改革期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布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批件、证书、文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机构改革到位后,有关事项另行告知。

 
 
[ 政策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主办单位:重庆市梁平区曹家沟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渝公网安备 50022802000495号